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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做律师?”方轶眼露纠结。
其实他的内心里是不太愿意做律师的,做律师既要跟当事人打交道,又要跟法院和检察院周旋,他心底里有些发怵。
但是眼下他已经跌到了人生的谷底,正应了那句话:事到万难须放胆,宜于两可莫粗心。为了不被别人戳脊梁骨,只要能赚钱,再不愿意,再难,他也得去搏一把!
最主要的是方轶觉得李书明说的有道理,目前他可以依赖的好像只剩专业知识和母校的牌子了。
“你没听说那句话嘛,挣钱的买卖都写在刑法里,挣大钱的买卖都写在反垄断法里。
不管是反垄断法还是刑法,又或者其他法,只要当事人有钱赚,出了事,打官司肯定愿意出大价钱请律师。
毕竟都是蹲大牢,吃花生米(挨枪子)的事,又或者涉及到自身的重大利益,只要你专业够强,能摆平,钱还不是大把捞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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